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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尚宾路23-1号店面及尚宾花园1号楼8个车库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5 发布者:aa 阅读 : 448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格

标的情况

标的名称

计租面积

(㎡)

现状

首年月租金挂牌价(元)

保证金

(元)

福州市鼓楼区尚宾路23号、23-1号店面及尚宾花园1号楼C006\C008\C009\C012\C013\C014\C015\C016车库

216

空置

10000

10000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尚宾路23-1号店面建筑面积4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尚宾花园1号楼车库建筑面积228个车库共计176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提示:租赁标的为福建隆发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资产,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承租方竞得租赁标的承租权后,不得以租赁标的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为由,拒签成交材料、租赁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租赁合同等。租赁标的由福建隆发房地产有限公司与承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履行相关合同义务;其他日常运营管理由福建外贸中心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进行管理

租赁标的以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实际状况以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不足,租金不予调整。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用途、装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租赁保证金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用途:作为商业店铺与车库使用,不得用于法律规定不许可、不具备环保和安全要求的项目,不得从事娱乐行业、餐饮行业、快递行业、加工业、废品收购以及从事传销、高利贷等非法经营活动等项目。

2、租赁说明:本次招租项目涵盖1个店面及8个车库,将以整体形式进行招租,不接受针对店面或车库的单独招租申请。

3、租赁期限:1-3具体起止时间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装修免租期:无。

5履约保证金:为第一年前两个月租金(以竞价成交价计算)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付清。

6、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结算,承租方应于每月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首期租金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支付。

7、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租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

3、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四、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租赁标的现有装修状况,以租赁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竞租人须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2、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按规定进行房产装修以保护租赁标的设施和结构,即租赁场地内装修设施方案和水、电、排污以及报警、喷淋、空调等改造方案,由承租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实施。竣工后,需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投入使用后,如不符合上述有关部门的要求,而引起的任何处罚和整改均由承租方负责。

3、承租方为租赁场所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租赁标的装修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装修不得改变房产框架结构,不得危及到租赁房屋结构安全、公共设施设备安全以及消防安全和房屋外立面。在竞得房屋投入营业前,其整体形象、店牌以及内部装修方案,需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4、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分租、联营、入股、互换、调剂承租房产。

5、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租赁期间应保证实际经营人、租金缴交人及工商营业执照所有人均为承租方本人。

6、租赁标的租赁期间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负责办理缴交事宜。

7、租期满后租赁标的上不可移动的装修、设备、装饰及添附于房屋的附属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视为违约,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8、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竞价方式一次性密封报价,价高者得。参与竞租人需自行提供密封报价函现场拆封报价的方式进行

六、竞价保证金:详见第一条第1点标的情况。

七、公告期限:2025 5  15 —2025 6 5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5612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与福建外贸大楼12层1212室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咨询电话:0591-87521066

 

 

                                                                         福建隆发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5 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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