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福建外贸集团机关三支部与省中行开展廉洁共建活动

发布时间:2018-03-30 作者:admin 发布者:admin 阅读 : 292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进一步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有效推进党风廉洁建设,集团机关三支部与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机关九支部于327日签订《廉洁伙伴协议书》,开展廉洁共建活动。

协议就双方廉洁建设进行了约定:1.双方不得以任何名义相互赠送或接受礼金、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金属等贵重物品和土特产;2.不得向对方索取或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以及正常业务办理以外的各种手续费;3.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对方单位和个人的车辆;4.不得安排或接受超标准接待;5.不得用公款安排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6.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对方转嫁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培训费等费用报销;7.不得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任何其他行为。

双方依托廉洁共建积极促进业务合作与交流,反“四风”、转作风、树新风,今后将在廉洁领域开展学习交流、廉洁教育、培训研讨等合作共建活动,互相承诺、互相监督,促进建立廉洁、诚信、共赢的合作关系。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