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1 作者:admin 发布者:admin 阅读 : 3338

各职能部门、各公司党委(总支、支部):

为扎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集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中国(福建)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群人事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材料宣传组、集团督导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忠

副组长:陈军华 

成  员:陈建文   黄荣文    赖建国     蔡浩革    许文章    宋福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李  越

副主任:陈  卫    吴传荣    马海英

成  员:郭树珊    郑  帆    吴晓溟    修荣腾    陆一珍   高菁菁

集团联络员:李  越   郭树珊   郑  帆

主要职责:

      1、贯彻中央、省委“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按照集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制定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及各阶段工作部署,把握党委“开门搞活动,转变作风、促进发展”的原则,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集团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全体党员为对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抓好各项规定活动步骤的实施。

2、对集团各部门、公司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检查和具体指导。了解和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向集团党委领导小组汇报,结合集团推进科学发展和服务员工实际提出活动创新举措建议,并组织落实党委领导小组的决定。

3、做好集团活动进展情况向省委督导组的上传和督导组有关指导意见的下达,按照党委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贯彻落实。做好与督导组的服务工作。

4、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并根据党委领导小组决定起草和修订活动实施具体规划。

5、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与舆论引导,及时反映动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专报、简报和典型材料,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和办好宣传专栏、墙报,更新集团内部网站宣传动态,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

6、做好集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总结工作。

7、处理和接待群众来访。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材料宣传组、集团督导组。

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李  越

副组长:陈  卫  吴传荣

成  员:高菁菁

工作职责:及时了解掌握集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做好领导小组成员开展调研工作的协调与服务;保持与督导组的协调与服务工作;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对集团教育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处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材料宣传组

组  长:李秀伟

副组长:马海英  郭树珊

成  员:吴晓溟  修荣腾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集团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活动计划表》及《学习计划表》;起草集团领导讲话稿,草拟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等;综合汇总集团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起草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负责开展活动期间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典型宣传;组织编发教育实践活动简报。

集团督导组

组  长:马海英

副组长:郑  帆

成  员:陆一珍

工作职责:按照集团党委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做好对各部门、各公司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工作。主要督导各部门、公司领导班子落实集团教育实践活动总体要求的情况,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依据部门、公司实际创新活动方法的情况,征求意见发动党员员工的情况,整改措施落实的情况,并及时向集团党委领导小组汇报。

各职能部门、各公司联络员

联络员主要职责:对应集团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相关工作事宜;提供本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和值得推广的典型经验等。

 

                                                          中共中国(福建)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14年2月18日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